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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論是想增加申請法律系履歷上的閱讀涵養,或是高中生正迷惘於未來科系的選擇,有考慮法律系而想進一步了解法律的世界,都能參考的一篇文!

人權宣言:筆者透過學測個人申請入學,面試分數95分,撰寫本文時就讀於國立臺灣大學法律系。

 


 

▎《正義:一場思辨之旅》 #美國 #必讀 #道德哲學

法律系面試必讀之作,作者桑德爾是哈佛大學教授,公民課本提出社群主義那位。這本書最初是作者在哈佛開設的一堂課,有名的「電車問題」就是出自此。

由於無可撼動、名不虛傳的經典地位,基本上人人都讀過,教授已經看爛了受這本書啟發對法律的興趣,請不要再寫或講這個梗!跟受史懷哲啟發想讀醫科一樣空泛,筆者的教授就曾在又逢學測季的課說「面試高中生喔?你們不是都在講那個《正義:一場思辨之旅》嗎?」不過強烈推薦務必熟讀這本,內化書裡的論點和例證對邏輯思辨有非常大的助益。筆者私以為,這本書應該是每個當代公民的必讀,沒讀過不准投票

本書要點介紹:電車問題、功利主義、大vs.小政府、公民義務、自由vs.道德、中立vs.道德、康德「動機論」、羅爾斯「社會正義」、「無知之幕」、平權措施、愛國主義、個體vs.集體。

茲列出書中幾個值得探討的問題,越深入思考,越容易對自己的立場感到躊躇,而這是釐清內心真正想法的重要歷程(相關心境可參考「達克曲線」):

  • 是否維持義務兵役嗎?國內義務軍人和外籍傭兵的觀感差異是為何?
  • 代理孕母是否應自由市場化?若有疑慮,是因為壓迫對貧窮女性,還是生殖不該被物化作為交易客體?
  • 什麼是自由意志?我生來就夢想環遊世界,為了築夢而努力賺錢,我賺錢的行為是出於自由嗎?我想念哲學系,但考慮社會眼光和就業「錢」途,最後還是去念醫學系,我選擇醫學系是自由的嗎?
  • 什麼是道德?合乎道德與符合利益能相容嗎?「利益」包括什麼?金錢?快樂程度?符合道德帶來的自我肯定感?
  • 什麼是「公平」?什麼是一個人「應得」的財富?合法的即是?合乎道德的?依據功績?排除先天因素的努力程度?工作賺得的一百萬,跟繼承來的一百萬、中樂透的一百萬、炒房獲利的一百萬,差別在哪裡?工作性質是明星一夜所得還是工人一整年的薪水,有差別嗎?

        值得一提的是,探討以上問題之時,務必區分討論標的是「實然」(de facto)還是「應然」(de jure),比如:實然層面,多數人不會指控國家只給予國民某些福利、對非本國人施行入境限制、急難撤僑等措施不合理,但在應然層面,這些措施的正當性有那麼高嗎?這些行為難道不是打臉了「人生而平等」?

 

▎《審判的人性弱點》 #美國 #刑事司法 #司法心理學 #冤獄

作者原為美國聯邦檢察官,後轉任辛辛那提大學法律教授Btw,感謝這本書,讓我對辛辛那提大學有高安以外的認識),並在此發起「俄亥俄州無辜計畫」,救援冤獄受害者。美國一系列無辜計畫運動,啟發各國發起自己的無辜計畫,台灣冤獄平反協會(Taiwan Innocence Project便是其一,他們亦是本書的合作出版單位。冤平座落在台大法律學院外走路五分鐘之處。

作者一開場便自白,自己最初見到法律系學生熱情協助一名被控性侵入獄的無辜計畫救援對象時,他覺得他們是天真又單蠢的左膠,該案既已經由重重調查,歷經多番起訴和審判了,怎麼可能判錯?然而後來新技術重驗DNA證明了其清白,而這名對象已坐了13年的冤獄。被打臉的作者感到晴天霹靂,對以往服務並感到驕傲的司法制度開始信心動搖,陸續參與了全美各地的相關運動,加入成為冤案救援律師,最後創辦俄亥俄州無辜計畫。

作者的實務經驗,使他能深刻反思體制內的人為何一邊頻頻錯抓無辜者,一邊對自己和制度堅信不移。作者的行文流暢易讀,敘述脈絡清楚。整體而言,作者歸結司法體制及其行動者──用以指涉法官、檢察官、警察、鑑識專家,下同──最根本的問題是抗拒認錯,但這其實非戰之罪。藉由心理學理論和政治結構分析,他為讀者解析這種下意識抗拒的成因,以下筆者整理出書中說明的否認現象,背後幾大原因:

  • 「認知失調」(Cognitive Dissonance):當我們聽到一些與內心深植的信念相衝突的資訊時,我們往往在潛意識中拒斥對立的信念,還會猛烈抨擊其主張,說服自己相信它大錯特錯。司法官和警察,他們認為自己在懲惡揚善,而當無辜運動挑戰了這個體制的核心意義(抑或是夢想/幻想),等同是質疑這些人的存在價值,因此他們的第一反應時常是充滿防衛性的敵意。試想,有人到你面前對你說「你們害一個無辜的人被關30年,這段期間逍遙法外的兇手又犯下了它起性侵還有謀殺,這全都是你們的錯」,你能心平氣和的坦然接受嗎?
  • 「行政之惡」(Administrative Evil):在大型官僚體制中發生了不義之事,不會有誰覺得那是「自己」造成的錯誤行為。該負責的是整個體制、是所有人,那就不會有任何人被究責。猶太人大屠殺是最聲名狼藉的案例,可參考下述推薦的《我願意為妳朗讀》
  • 「去人格化」(Dehumanization):刑事告訴的終局目的既是懲罰,對握有權力的執行者來說,某種程度的去人格化甚至是必要的,把懲罰對象視為活該、不值同情的非我族類,才能在對他們使出神羅天征施加懲罰時,免於過度的心理壓力。另外,很現實的,司法體制的行動者多半案牘勞形,在卷宗堆裡,無數的被告不過是一份待處理的檔案罷了。
  • 司法體系的業績壓力:警察的破案率和檢察官的有罪判決率,使他們忽略考量對象是否為真兇,只致力於定罪。美國過半以上的州法官則是民選產生,選舉的政治壓力使他們常跟檢方你儂我儂,並傾向做出有罪判決以爭取選民支持,可見 #六法全書唯一死刑 無國界
  • 「確認偏誤」(Confirmation Bias):尋找或解釋證據的方式會偏向強化現有的信念、期待或假設,即「先射箭再畫靶」。縱使是被認為客觀中立的鑑識科學,除了DNA鑑定,其他諸如彈道比對、血跡濺痕、指紋比對、兇器比對等,專家的判定同樣存在確認偏誤,尤其若專家已從檢警那裡得知預設的鑑定結果應為何,更容易在不自覺中先入為主,例如檢警申請鑑定的表格上寫著「請確認這顆子彈是從被告的槍射出的」。
  • 證人的記憶不可靠:人類的記憶並非封存的錄影帶,記憶是一個經由建構得到的產物,而且能輕易在回溯過程中受引導或暗示重塑,例如證人在新聞看到了被逮捕的嫌犯,嫌犯的長相便可能帶入其記憶中的「兇手」一角,從此每當證人回想那段記憶時,腦海只會浮現嫌犯而非當初在現場真正見到的那張臉。又,檢警時常運用誘導性的問話方式,或一再追問證人,直到證人「想起」符合警方想要的──不利於被告的──證詞。證人通常希望自己能幫助到執法人員,所以很容易被他們牽著鼻子走,說出檢警想聽到的說法,這被稱作「合成的證詞」(synthesized testimony)。
  • 人類不擅長辨識謊言:人的外顯舉止,例如動作、態度、眼神,跟他是否正在說謊無甚關係,而人類判別謊言的正確率只有50%多一眼。判斷一個人是否誠實,不應是「他視線飄移還一直在搓手」、「以回家發現妻子慘死的人來說,他報警時的語氣太過冷靜了」。
  • 「高尚導致的腐敗」(Noble-Cause Corruption):如果人們認為自己是在追求一個重要的、至善的目標,那麼過程中若發生一些「無傷大雅」的違規,人性會將之合理化、正當化。警察可能想著「不能因為形式上的繁文縟節,讓兇手有機會逃脫法網」,所以不向辯方完整公開調查證據,如同上世紀經濟學界與凱因斯一時瑜亮的海耶克名言──「通往地獄之路,皆是由善意鋪成。」
  • 「隧道視野」(Tunnel Vision):一言以蔽之曰「我們很擅長說服自己相信想要相信的事」。隧道視野涵蓋錯誤認知形成的整個過程,是以上所有心理現象加總的結果,為集大成的先射箭再畫靶,而且隧道視野還有滾雪球的威力。檢警會把所有案情片段、所有所得證據,努力塞進他們設想的推論,因而隨著調查進展,越加堅信自己的論證天衣無縫,並在相同的隧道視野限制下,無視了那些無法嵌入的相反證據。

作為法律人,作者有三重身分──檢察官、冤案救援律師、法律系教授,這帶給了讀者相當多方位的思考角度,佐以令人難過和憤慨的真實冤獄案例,其說書和敘事的功力均是一流。本書最讓筆者欽佩,也是最引人入勝之處,莫過於作者直言不諱自己過去擔任檢察官時,同樣受限於以上褊狹,比如在隧道視野的篇章,作者憶起當年在檢察官辦公室,同僚會一起腦力激盪,設法使每個新證據都符合檢方原本就建立的理論,在偵辦過程「我們從來沒有想過要懷疑原本的假設」

尾聲,作者也提出了一些或易行或艱鉅的改善方案,包含從訊問到自白全程錄影、由非案件承辦員警主持證人指認程序、鑑識單位獨立於法檢警、DNA證據全程保留等等,當然還有所有司法體制行動者應有的開闊胸襟,正是這樣的胸襟,讓一樁平冤案件中的多位行動者,包括當年受到警方施壓而說謊的證人,在近四十年後願意站出來翻供,以及控方的聯邦檢察官和承審法官勇於正視過去鑄下的大錯。

國內學者寫的推薦序有一篇叫作〈「我可能會犯錯」的謙卑認知〉,對比台灣代表性的冤案蘇建和案中,竟有參審法官表示「我司法考試一路都是第一名⋯⋯我怎麼可能會判錯!」人、人心與人性是種種盲目的根源,但也是刑事司法的世界若要邁向更好的樣子,我們所能亦必須做出的第一步改變。

 

▎《不平等的審判》 #美國 #刑事司法 #司法心理學

作者說明為何現今刑事司法體制仍紕漏百出,造就不斷的冤案,而且這些錯誤是司法制度的結構性問題及人類與生俱來的心理缺陷共同織就的。

書中援引海量心理學學說與實驗,闡明在刑案進行中,法官跟所有人一樣會預設立場、無辜的嫌犯可能被誘導做出不實自白、錄影視角能左右人觀後的想法、對專家該信的不信淨信他們的話術、人類潛意識的報復欲之強烈、官僚體制導致習以為常的敷衍和隱瞞……以上皆是人性心理無可規避的盲點,但我們的制度不僅無法克服這樣的缺陷,反而在變相助長之。

作者也揭露人們期盼司法體系達到的目標跟它實際上的效果,時常事與願違,甚至適得其反。我們以為坐牢能嚇阻罪犯,或受刑人會因服刑體驗到的不適而痛改前非,這出於我們預設犯罪是自由意志之下,經過效益權衡的理性選擇,然而更大部分是環境造成犯罪的出現。除了成長背景的耳濡目染之外,作者還引用一個筆者很有印象的心理學實驗,顯現當一個人手邊有槍械這類殺傷性武器,將大幅提升他的攻擊傾向。

在充斥著暴力、黑幫、毒品、性侵的監獄,受刑人不光越混越大尾,與外界隔絕的環境更讓他們喪失生活能力、親情聯繫及工作技能,而除了死刑犯,他們終將回歸社會,又在出獄後陷入適應不良、無法謀生等問題,最後再次走上犯罪一途,形成惡性循環。

上述推薦的《審判的人性弱點》相仿,兩位作者皆一再強調,司法體制的行動者絕大多數都是世俗意義的好人,卻在渾然不覺之中造成了一樁樁的悲劇。甚至可能很諷刺的,正是檢察官想將兇手繩之以法的正義感,促使他們隱藏有利於被告的證據──因為他們認為,不要給「兇手」僥倖逃脫制裁的機會。

作者提出的改善之道多數知易而行難,例如:用VR技術建構虛擬法庭取代真人開庭、警察隨時使用智慧裝置調閱相關資料並記錄實況、由兩造合資成立獨立的專家小組。不過,作者提出了一個筆者認為很棒的觀點──把犯罪問題當成公衛傳染病看待、處理,而不是道德秩序的善惡對立,後者會讓人們失焦,引起非理性的仇恨與憤怒,忽略了矯治和預防同樣重要。

        我們以為冤案是因為證人說謊、法官和檢察官收賄、律師顛倒是非、陪審團是北七或種族歧視這種單一因素,錯的卻就是乍看中立的制度,「看起來是一個客觀的判斷,但是其實相當主觀」;我們以為廢除了宗教審判和嚴刑拷打,引進了現代儀器和科學分析,就能打造一個客觀透明的司法體制,「但我們做的其實只是改變了壓迫的形式。傷口和疤痕現在被藏起來了,這讓我們處於更不確定的狀態。」──「我們與生俱來的限制,可能會讓我們無法遵守自己的原則」,例如本書也有提及無罪推定是違反人性的。

本書在內容上,與上述推薦的《審判的人性弱點》重疊度甚高,諸如:證人記憶不可靠、人無法準確判別謊言、檢警偵訊和法官心證的隧道視野等,不過涵蓋內容更多元而細緻。倘若時間有限,筆者個人較為推薦《審判的人性弱點》,作者兼具實務和學術經驗,實務上又有司法體制和冤案救援兩種堪稱截然對立的身分,且兩者的厚度雖差不多,但《審判的人性弱點》因印刷字體和與留白空間,實際篇幅較精鍊。

順道一提,筆者在台大修過一堂超熱門通識課「國民法官必備之基礎鑑識科學」,推薦書單上就有本書,筆者期末心得報告選了這本寫,被教授選為最佳作品之一,還得到小禮物!(⁎⁍̴̛ᴗ⁍̴̛⁎)

 

▎《大審判家弗里茲・鮑爾》 #德國 #納粹 #刑法學

德國檢察總長弗里茲‧鮑爾的人物傳記。鮑爾不顧當時國內對納粹歷史裝聾作啞的消沉氛圍,鍥而不捨追緝納粹戰犯,最知名的便是他秘密跟以色列情報單位合作,將艾希曼從阿根廷捕至耶路撒冷受審,也才有了漢娜鄂蘭的代表作《平凡的邪惡》,這顛覆普遍印象中,德國對納粹歷史痛定思痛的正面印象。

筆者會讀這本是因為對德國歷史的興趣,但讀完後發現比起歷史愛好者,更適合法律人讀,封底也寫著「法律工作者必讀之書」。以法律人的角度,全書的精髓是「起訴雷莫爾」和「人道刑法之夢」兩個部分。

「起訴雷莫爾」是戰後西德法界和輿論對納粹態度改變的轉捩點,雷莫爾是擁護納粹的極右派政客,因辱罵刺殺希特勒未遂的施陶芬堡等人而被鮑爾起訴。在那場訴訟的法庭,鮑爾從三個不同立論出發為施陶芬堡等人辯駁:

  • 不服從非人道的法律是基督教的內涵。
  • 第三帝國這樣一個不法/不正當國家(Unrechtsstaat),無法成為構成叛國罪的對象。
  • 不服從暴君是德意志文化的本質。

鮑爾的論點是「惡法非法」,只有為正義服務的法律體制,才是人民該效忠的對象,反之則人人都有抵抗權。鮑爾求學時的教授拉德布魯赫區分出兩種法律人,秩序意義的法律人和自由意義的法律人,前者強調國家理性,後者強調自由才是行動的標準。對鮑爾來說,想必後者才是他志所在。

拉德布魯赫身為法學家,他在戰後對於惡法非法提出的理論是,原則上人民有遵守法律的義務,無論是否認同其道德內涵,除非法律違反道德的程度已超乎忍受範圍,此時才適用惡法非法。此論述最大的漏洞,無非是什麼叫作「超乎忍受範圍」?如果各位有幸/不幸進入法律系,以上內容會在基礎法學的相關課程出現,出處是〈制定法之不法與超越制定法之法〉,筆者曾在法理學課堂上導讀過這篇論文。

「人道刑法之夢」談論的是刑罰的預防理論修復式司法,由拉德布魯赫等人建立,鮑爾師承了這樣的概念。他們提出德國的法學傳統乃報復心的包裝,康德和黑格爾的法哲學尤為始作俑者,不僅與俗世人類脫節,更無益於現實──「法官不該對罪責與贖罪進行哲學思考,刑法終究只是治療方法,不是形而上學的空想與偽善;它完全無關道德與說教。」刑罰是為預防而非應報,在彼時是革命性的新穎理念。除此之外,少年事件處理法廢除死刑同性戀除罪化監獄去威權化等現代法律觀念,也是威瑪共和時期擔任司法部長的拉德布魯赫及其繼承者鮑爾著手推動。

        不管是鮑爾擇善固執的一生還是書中的法律內容,且台灣的法律大量繼受德國法,在刑法界德派更是當今顯學,好比法律系刑法總則、刑法分則、刑事訴訟法教科書,位居熱門選擇的台大王皇玉教授著、成大許澤天教授著、台大林鈺雄教授著,三位皆為留德學者,故筆者極度推薦這本。

 

▎《斷臂上的花朵》 #南非 #憲法 #人性尊嚴 #轉型正義

南非大法官薩克思所著,主軸為憲法方面的法律議題。作者是矢志推翻實施種族隔離政策、透過恐怖手段維持政權的南非獨裁政府──在書中該政黨National Party譯作國民黨,有夠出戲──的地下組織成員,在政府策劃的炸彈暗殺中失去一隻手臂。舊政府被推翻後,薩克思成為民主化的南非首屆大法官一員,參與制定新憲法,該憲法為美國已故大法官金斯堡讚譽為立憲典範。

本書收錄了各種薩克思擔任大法官時面對的兩難案件,諸如:應該拆除違建的貧民窟興建更多住宅嗎?恐怖份子有人權嗎?政府該負擔罕病的高額醫療費用嗎?財團控告惡搞創作侵害其商標權合理嗎?航空公司得否拒絕聘雇愛滋病患者為空服員?公設證婚人能拒絕為同性伴侶證婚嗎?當宗教教義牴觸法律時該如何取捨?書中的釋憲案例涵蓋轉型正義、同性婚姻宗教自由言論自由、居住正義、性交易合法化等熱門社會議題。

出自本書知名的概念是「溫柔的復仇」,薩克思作為遭受前政府迫害的受難者,卻堅持不應以緝凶、懲處威權體制執行者的方式面對那段歷史,而是設立「真相和解委員會」,鼓勵加害人前來道出過往的真相,以獲免責。反觀同樣面臨轉型正義課題的台灣,我們同樣必須審視以往獨裁政權造成的傷害,這本書更加值得台灣人一讀。本書的論調可說是「溫暖而富有人性」之代表,作者撰寫的回憶錄與憲法裁判,總是散發著人性光輝,呼應他三句不離、再三強調的憲法核心「人性尊嚴」──「人,就應該被當人對待……」

不過,在新憲政體制下,南非新政府採取溫和偏左路線,但改革成效不彰,黑人與白人間的貧富差距依然嚴重,政府的無效率和貪腐也引起民怨,人性尊嚴的理想,難敵現實國家內部根本性的嚴峻問題。

 

▎《靈魂不歸法律管》 #台灣 #法普 #法律的意義

已退休的台大法律系教授黃榮堅所著,黃榮堅教授是台灣是刑法學界少數說的宗師,代表作為《基礎刑法學》,其刑法學論點即使你的立場跟他不同,看來依然相當有說服力道,對於那些自覺法情感介於鄉民和法律人之間者,非常引人入勝。

新手入門的法律科普,文字淺顯易懂而且幽默,不過對已有基礎法律學識或常看這類書籍的人來說,可能稍嫌過淺,會花很大篇幅去講解、舉例一個觀念。引用佐證五花八門,下述推薦的《我願意為妳朗讀》和《凜冬將至》均有出現在本書。筆者以為,如果看了部分後覺得太過簡單的人,可考慮跳過。

 

▎《我願意為妳朗讀》 #德國 #小說 #納粹 #法律的意義

大獎電影《為愛朗讀》原著小說,集結了法律、歷史、哲學、愛情元素,在筆者讀過的小說中堪稱神作。男女主角那段若即若離、橫跨大半輩子、靜默卻深沉的感情,象徵著一個國家、兩個世代與Holocaust(猶太人大屠殺)的反芻和對話,是德國戰後「悔罪文學」經典代表。作者本人是法律人,本書也是史上第一本登上《紐約時報》暢銷排行榜冠軍的德國小說,可說叫好又叫座。

全書以男主角米夏的第一人稱視角寫成,米夏某種程度上是作者的化身,書中的他亦是法律系教授,因此書中有非常多法律與道德面向的反思和答辯,諸如審判納粹份子的合法依據是?擔任集中營守衛的漢娜,算納粹罪行的共犯嗎?1945年後出生的下一代該怎麼面對上個世代,包括身為第三帝國順民的父母?哪個德國人能說自己是清白的?男主角是個理性到近乎無情、聰明到有些尖銳的人(雖然細讀的話,會發現他乍看是渣男,內心實則是個多愁善感、一往情深的抖M,提出的問題和見解很有深度廣度。

作者刻劃男主角心境的文筆極好,小說字裡行間的獨白和問答都很發人深省。由於同是愛情小說,會有想不斷追下去的感覺,也有一些很言情的情節,比如米夏外冷內熱的性格,是少年時期全心全意愛著漢娜,卻換來對方的不告而別後漸漸養成的。結局淒美悲涼的惹人落淚,悵然若失卻餘韻不絕。

米夏對漢娜的感情可謂「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情深」,筆者記憶猶新的一則讀後書評──「漢娜入獄,他為她錄下一卷卷名著、甚至詩歌的朗讀,可能漢娜對他的愛由此時才開始,米夏的愛卻早在過去就已完結。這不只是一個愛情故事,更是一個關於文明的故事。」雖然筆者自己認為,男主角到最後對漢娜依然是有情的,只是經過時光荏苒和現實淬礪,那不再是單純的愛情或昇華成親情,那種感情已內化成了米夏身為人的一部分。總之,本文既然是教育方面的文章,以下筆者列出具有道德意義上啟發的段落:

  • P. 56-57:睽違近十年,米夏於法庭上再次見到漢娜,人事全非,憶起當年跟她在一起的青春時光。「為什麼美好的事情會由於藏有醜陋的真相而在回顧時有了裂痕?」就好比為什麼一旦發現配偶多年來的不貞,那段本來幸福的婚姻就會變質?在那段不知情的歲月,是千真萬確感到幸福的呀!「只因為結局令人痛苦,回憶就背叛了曾有的幸福,那難道幸福只有在永遠維持下去時才是真的?」
  • P. 109-112:寫旁觀、參與了那場對戰犯審判的大學生對歷史的定罪和批判態度,這群學生也由這場審判形成一種強烈認同,米夏亦是其中一員,但他道出,這樣的認同以一開始知識份子多少會有的,自詡時代的火炬為濫觴,卻終於咬定一整個世代的人都是殺人兇手,那份對真理的追求是何等傲慢,「檢討過去!我們那幾個修課的學生自視為過去的先鋒……該被審判的是一整個世代的人……而我們在一場檢討和教化的審判中將一整個世代的人定罪……我憑什麼判定他(指男主角父親)該感到羞恥?但我卻這麼做了,我們全都判定自己的父母應該感到羞恥……如今回想,當年我們一心想要得知那些恐怖罪行,也想讓其他人得知,那份熱切的確令人反感。我們所讀到和聽到的事件愈是可怕,我們就更加肯定自己肩負著教化與控訴的使命,得意洋洋地將之舉起示眾,看哪!」然而,因為漢娜、因為那是對漢娜的審判,米夏雖然乍看旁觀者清,還是承認自己當初對這個團體相當有歸屬感,也跟同學們共享那份熱情,無法用一貫的隔岸觀火姿態面對這件事,如同那則書評的結尾──「這果然還是一個愛情故事。」
  • P. 118-122:米夏記錄了那場漫長的審判過程中,他從自己和訴訟參與者身上觀察到的、與日俱增的麻木,自集中營倖存的猶太人,也提到這樣的麻木感存在於當年集中營的每個角落。米夏進一步思索,後代人面對這段血腥歷史時,究竟該抱持怎麼樣的態度?深深反省後敬而遠之,還是拿來談論、研討甚至翻案?「即使追問者並未懷疑那些恐怖罪行的存在,卻還是把那些恐怖的罪行變成了話題,而沒有視之為他只能在震驚、羞愧和內疚中無言以對的東西……但是,少數人被定罪、被懲罰,而身為後輩的我們則在震驚、羞愧和內疚中啞口無言──這難道就是對的嗎?」「平凡的邪惡」「共犯結構」,或許也是自這樣的麻木產生,正是這份麻木,讓漢娜等人把啟動毒氣室、運送囚犯當作例行公事而無動於衷。
  • P. 152-153:法庭要求核對筆跡時,漢娜為了保護她傾畢生之力隱瞞的秘密──她是文盲,不惜謊稱一份關鍵文件是她所撰寫,因而被視作主謀,判處終身監禁。米夏反覆思考,為何她選擇被當作罪犯而非文盲?由於虛榮?邪惡?他又不斷說服自己不是這樣的,「漢娜沒有選擇犯罪,而是選擇不要在西門子獲得晉升,因此成了集中營守衛……在審判中漢娜並沒有盤算要被揭穿為文盲還是被指為罪犯……只是不想被揭露更多隱私。」段末是書腰那句平靜坦然又情深無悔的告白──「如果說我沒有罪,因為背叛一個罪犯不會使人有罪,那麼我的罪就在於我愛過一個罪犯。」
  • P. 185-188:米夏在學期間親歷了「六八學運」,他已經脫離當初參與審判的一頭熱,旁觀者清的道出對學運追究納粹歷史之訴求的看法,以及牽涉之中的羈絆,「那些大學生撇下了他們的父母,藉此撇下了那一整個世代的人。」然後又回到了漢娜,「我對漢娜的愛所帶給我的痛苦就是我們這一代的命運,就是德國人的命運,我只是比其他人更難逃避,更難掩飾。」米夏說,他羨慕能輕易跟上一代劃清界線的人,因為他沒有辦法;他沒有辦法輕易指責漢娜,更沒有辦法否認愛過她。有關六八學運的詳細內容,可以參考下述推薦的《美茵河畔思索德國》

 

▎《美茵河畔思索德國》 #德國 #納粹 #社會學

筆者身為一個德粉,私心推這本到不行!作者派駐法蘭克福多年,以這座城市作為德國歷史的縮影,緩緩帶讀者行經德意志文明的故事軸,全書導讀內容除了法律史,還涵蓋社會學、政治、文學、醫學、社運等等的歷史。

本書讓筆者最佩服的是,作者能把對何謂「文明」(此處指的是形容詞而非名詞的文明)的一再反思,融入各領域的歷史,可見其文學素養和知識淵博。法律史即鮑爾檢察官;社會學是法蘭克福學派,這群標榜批判性思考的左翼學者,如何面對戰後社會的風起雲湧,從反帝國主義革命到失控成為恐怖主義的學運、從六八學運到「德意志之秋」,1960年代帶給西德和德國人了什麼,又改變了什麼;科學領域有阿茲海默症如何被發現、德國數學界發展過程面臨的性別和種族議題,以及負面教材──在法蘭克福大學取得醫學學位的納粹集中營「死亡天使」門格勒;文學無疑是德國大文豪歌德,《浮士德》晦澀深沉的哲意,體現、甚至可說預言了德意志文化的光明與黑暗⋯⋯

末章〈正義與不正義之城〉,列出那些在德國歷史及人類精神層次永垂不朽的巨人,例如舉世聞名的辛德勒,他晚年淒涼的居於法蘭克福。作者還收錄了在納粹政權十二年之間,冒著丟掉飯碗甚至生命危險,對猶太人伸出援手的外交官們,他們拯救了成千上萬的猶太人,而下場是有的失蹤於「血色大地」的戰亂、有的因為抗命持續協助猶太人而遭母國革職、有的被世人遺忘迄今,幸賴於德國和以色列在戰後不斷回顧這段歷史,這些在黑暗中展現人性光明面的偉人們,才陸續獲得了應得的榮耀與紀念。

法蘭克福是相當現代化的德國城市,並非歷史悠久、建築典雅的大學城,法蘭克福當然也不可能囊括德國歷史所有偉人,但看完這本書後,或多或少能進一步明白「文明」幽微而燦爛的流動本質。

至於另一個比較現實的點,這本書裡頭許多故事很適合用於國文寫作,作者的文筆極佳,書中內容理性感性兼備。

 

▎筆者沒看過,聽過其他人推薦的

《召喚法力》│自媒體「法律白話文運動」編著,結合台灣諸多熱門社會議題的法普書籍,主題生動有趣且貼近生活。

《法官的被害人》│如其副標題──「德國冤案事件簿」。

《扭曲的正義》│台灣檢察官所著,類似台灣版的《審判的人性弱點》。

《無采青春》│藉由蘇建和案探討冤獄和死刑存廢。

《殺戮的艱難》│《無采青春》同作者的續作,作者在本書支持廢死。

《凜冬將至》│小說,講述冰島歷史上最後一名被送上斷頭台的死刑犯,冰冷荒涼的世界盡頭,一位罪犯飽經島嶼寒風與生命風霜的秘密。

 

▎可關注的機構或粉專

司法院、司法改革基金會、法律白話文運動、法律人 Lawplayer、冤獄平反協會、1分鐘法律教室、公民不下課⋯⋯等等,族繁不及備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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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莫離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